各县(市、区)经贸局:
现将《自治区商务厅、商务部关于做好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桂商建发[2007]5号、商建发[2007]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按文件精神要求于2007年3月7日前把文件、材料(包括电子文本)报到市商务局(合山、忻城、金秀为试点市、县,报新试点企业),以便审核报送区商务厅。
联系人:李成敬
联系电话:4271026
电子lbswj@laibn.gov.cn
来宾市商务局
二00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