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宾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食用油安全消费专项整治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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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6-11 15:05 文章来源:来宾市整规办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县(市、区)整规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把思想大解放的成果落到实处,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改革开放30周年、自治区成立50周年、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及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大型庆典活动的食品安全,培育良好的食用油生产、流通和消费环境,促进内贸流通发展,根据自治区整规办《关于开展食用油安全消费专项整治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桂整规办发[2008]6号)文件精神,市整规办将会同市卫生局、教育局、商务局等9个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开展一次食用油安全消费专项整治大检查工作,以保证市场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对食用油安全消费专项整治大检查,保障食用油安全消费、供应平衡、价格稳定,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食用油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营造使用具有QS标志的实用油社会氛围,维护食用油市场秩序。
二、检查时间
2008年6月13日-16日。
三、检查内容
(一)食用油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二)当前食用油市场价格情况及供销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抽查有关单位
联合检查组对全市6县(市、区)食用油安全消费工作进行抽查,并听取当地的检查情况汇报。
(二)召开座谈会
联合检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方式听取食用油市场供销有关情况汇报及当地食用油主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对食用油安全消费的意见和建议。
(三)查阅相关资料
联合检查组采取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当地学校食堂食用油安全消费进行监督检查。
五、参检单位
检查组由市整规办、卫生局、教育局、商务局、农业局、粮食局、工商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市整规办、卫生局为组长单位,市教育局、粮食局为副组长单位,其余为成员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本次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由来宾市整规办统一部署,并负责此次检查的领导和协调,各县(市、区)整规办要成立相应联合检查组,按照本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本地区食用油安全消费专项整治大检查工作,并与2008年6月16日前将检查报告报送来宾市整规办。
(二)定于2008年6月13日下午3:30在市商务局会议室召开开展食用油安全消费专项整治大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征求检查工作方案意见,确定参检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
(三)联合检查组将会同兴宾区整规办于2008年6月16日对兴宾区学校食堂、饭店、超市及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食用油消费安全督察,17日对全市6县(市、区)进行抽查。
(四)检查组成员在检查中要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大检查工作要求落到实处。通过检查促进社会食用油消费安全意识,拒绝生产、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食用油,营造使用具有QS标志的使用油社会氛围,培育良好的食用油生产、流通和消费环境,促进内贸流通发展。
联系人:蒙泽昌
联系电话:4271020
传真:4272927
邮箱:mengzc_821011@163.com
来宾市整顿和规范市场
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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