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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整规办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08-08-04 10:05  文章来源:来宾市整规办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个主题,以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根据自治区整规办《关于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桂整规办发[2008]8号)文件精神,我市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市整规办、市物价局、工商局、旅游局等13个部门召开市场价格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并制定了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各有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目前全市市场价格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全市规定的范围内。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对重点商品和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积极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巡查。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的部署和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开展市场价格大检查,积极做好元旦、春节及“五.一”等节日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确保市场特别是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和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市共开展了21次较大规模的市场价格大检查,在开展市场物价检查期间,还3次邀请了桂中电视台、桂中日报社记者作随行报道。加强了价格政策宣传,扩大了社会影响。
  1.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的检查和巡查。2007年12月下旬开始,自治区和我市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出台后,市物价管理部门每周都派员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进行了重点检查和实时监督巡查,并按时上报检查及价格情况。目前我市粮、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品种齐全,能满足市场需求;价格基本稳定,四月分以来基本没上涨,只是疏菜价格受水灾影响价格上涨比较大。
  2.加强对液化气价格的监督检查。今年春节前后,遭遇了50年一遇的寒雪灾害,导致我市液化气进货道路、进货渠灌受阻,液化气供应面临货源紧缺、气价上涨迅猛的严峻形势,为稳定市场物价,稳定群众情绪,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保证节日的供气和气价稳定,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立即开展液化石油气价格检查切实稳定液化石油气价格的紧急通知》(桂价电[2008]6号)精神,从元月12日至今,市物价管理部门每周都派出检查组对液化石油气价格进行检查、巡查,同时,按时上报检查情况给自治区物价局。现在罐装气每瓶(14公斤)零售价在115元至118元,基本保持在四月分以来的价格水平。
  3.成品油价格的检查和巡查。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关于加强市场价格巡查打击囤积居奇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的通知》(桂价查[2008]107号)精神,市物价管理部门开展对成品油市场价格的检查、巡查。从检查看,没有发现价格方面的违法行为。6月20日成品油价格上调,93号乙醇汽油从5.28元/升调为6.14元/升;97号乙醇汽油从5.70元/升调为6.63元/升 ;0号柴油从55.16元/升调为6.07元/升。目前90号、93号乙醇汽油供应紧张,而97号乙醇汽油、0号柴油都能保证供应。
  (二)整顿和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秩序
  1.开展农资价格专项检查。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发展,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惠农价格和收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桂价查[2008]44号)精神,从2月至今,我市共抽调和出动检查人员108人次组成6个专项检查组,采取下查一级和布置各乡镇农村价格监督站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和农资价格进行检查、巡查等方式方法,开展了惠农价格专项检查。在农资价格专项检查方面,通过对48个经营单位(含个体户)的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检查、巡查情况来看,我市农资价格没有突破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进销差率,但是今年的化肥、农药价格上涨迅猛,涨幅较大,特别是最近一个月,价格涨幅惊人,目前我市销价:碳铵每吨1040元、尿素(国产)每吨2900元、磷肥每吨1040元、氯化钾每吨4800元、复合肥每吨2000元,去年同期比化肥类价格涨幅最高,平均涨幅达60%多。
当前化肥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一是国际市场化肥价格大幅上涨;二是生产成本上升;三是粮食收购价格、副食品价格上涨的拉动;四是各种运输费用、人工费用价格上涨所至。
  2.整顿和规范农村电价。据调查了解,自1997年以来,我市各县(市、区)基本都没有出台有关农业用水和用电收费文件,目前收取的农业用水费都按以前的标准征收,价格很低。各县(市、区)农业用电、水价格情况分别是:兴宾区按来价字[1997]16号文件规定,农业用水88元/亩•年,但实际上马村电灌站按70元/亩•年,其他电灌站按50元亩•年;农排电价为0.174元/度。武宣县按桂政发[1988]150号文规定收取。象州县按象政发[1996]11号文件规定,双季稻35元/亩,单季稻18元/亩;农排电价0.17元/度。忻城县671电灌站水费基本上不收,乐滩电灌站不开机,至今没有按规定执行。合山市按合政发[2000]38号文件规定,按50公斤稻谷/亩•年折算水费。
  3.蚕茧收购价格情况。我市蚕茧收购价格主要取决于市场运作。目前全市桑蚕加工企业共有8家,年加工能力为1.92万绪,年消化干茧量8000吨左右,加工量只占全年干茧总产量的35%左右,其余的蚕茧均通过收购商外调到江、浙一带进行加工。因此,我市蚕茧收购价格易受外地市场的影响而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据调查,鲜茧收购价格各县(市、区)有所不同,如:兴宾区最高9元/斤,最低6.5元/斤,平均收购价7.6元/斤;象州县最高9.2元/斤,最低7.1元/斤,平均收购价7.7元/斤;忻城县最高11元/斤,最低7元/斤,平均收购价7.8元/斤。从总体看,全市鲜茧收购价平均为7.7元/斤,比上年同期收购价8.5元/斤有所下降,降幅约为9%。
  4.落实蔗糖价格挂钩联动与二次结算政策情况。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蔗糖价格挂钩联动与二次结算政策,极大地调动蔗农的生产积极性,有效地推动蔗糖这一支柱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2008年,由于糖价低于联动价,2007/2008年榨季甘蔗兑付不存在二次结算问题。
  5.严守收费秩序,确保流通顺畅。我市所有二级公路收费站都能严格落实主要农产品运输收费减免政策,极大地促进了农产品的流通,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据统计,桂中公路管理局下属5个收费站6月份共放行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2093辆,免征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费12791元。
  (三)开展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专项检查
  从2月25日开始,我市采取下查一级,对各县(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妇保院等以及兴宾区各卫生院,开展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专项检查。据统计,共检查了各县(市)及兴宾区各乡镇卫生院共46个医疗卫生单位,查出违价金额156万元。存在如下收费问题:1、高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2、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3、扩大收费范围收费;4、自立项目收费;5、医用卫生材料销售价格超过国家规定的差价率作价销售;6、药品价格超过国家规定的差率价作价销售;7、未减半收费。目前正按程序依法处理。
  (四)深入整治教育乱收费
  1.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和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情况。我市认真执行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从2006年起,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免收学杂费。只有城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5所小学、5所初中)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同时,我们认真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优惠政策。在招收择校生方面做到“事前控制,事后调整”,严格把握人数、分数和钱数,较好地控制择校生比例在招生数的30%以内。目前我市没有“改制”学校。
  2.加强管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为规范教育收费,提高收费透明度,市教育局采取实行责任制、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等一系列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去年以来,我市象州县、武宣县、忻城县、合山市和金秀县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实现零投诉。合山市2007年第一批已通过自治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验收达标后,象州县和和金秀县又于今年3月份通过了自治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的验收并且达标,至此,我市6个县(市、区)已有3个县市实现了自治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标准。
  3、认真督查,查处不规范收费和乱收费行为。几年来,每年的春、秋季学期,市、县教育局都把中小学收费检查作为开学工作检查的重要内容并作部署,同时,市教育局还组织好每年春、秋学学期两次县与县的收费交叉检查工作。通过检查,促进教育收费工作的规范化,目前我市没有越权违反政策规定制定教育收费项目。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投诉属实的问题,我们一查到底,决不放过。2006年我市查处了2起不规范收费问题,清退金额49642元;2007年,查处学校的乱收费问题7起,清退乱收费金额139707元,处理了学校有关责任人7人,其中,免除初中校长职务2人、副校长1人,免除小学校长职务2人,行政记过初中校长1人、行政警告教务主任1人,并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今年以来,我市又查处了一起学校不规范收费问题,已清退违规收费金额3024元。
  (五)开展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检查
  市旅游部门通过明察暗访、走访群众的形式对我市旅行社的经营方式、业务操作等进行检查,没有发现以“零负团费”方式,擅自改变游览行程安排,也没有大量的安排“自费项目”。我市旅游市场目前没有出现“黑导”、“黑社”、“黑车”、“黑店”等行为,旅行社严格按照市场价格规范,认真经营。在旅游线路价格上,尚未有大幅度的涨落。目前是正是暑假期间,一年中的旅游旺季,我是只有少部分线路价格有变更,大多数形成价格基本平稳。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在这次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市在加强价格监管、稳定市场价格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
  (一)稳定市场价格的压力较大。受国际市场石油、粮食价格持续大幅上涨的影响,我市煤炭、水泥、钢材、化肥等价格上涨的压力加大。建议政府切实把控制物价上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市场供应,加大价格监管力度,价格、商务、粮食、供销等政府职能部门精密配合,齐抓共管,努力完成价格预期调控目标,促进城市经济转型健康发展。
  (二)价格调控的手段和力度较差。如今年农副产品、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等商品涨幅比较大,而我们的监管和查处滞后,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对力较差,监测和监管的作用难以发挥。
  (三)价格法制不健全,价格管理、价格监督和约束经营者价格行为的法规和规章尚不完善,在依法管理和依法监督方面仍需做出艰苦努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市将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十七大讲话精神为指导,把科学发展观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贯彻落实《价格法》,不断探索促进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搞好价格监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价格监测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监测报表任务。
  (二)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大力整顿市场价格秩序。一是继续大力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开展涉农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服务价格、涉企收费等专项检查。二是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的管理,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制止价格欺诈。三是做好价格举报工作,认真受理各种价格举报和投诉工作。
  (三)继续做好价格基础工作。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成本监审、价格信息服务及价格证工作。


                     来宾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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