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宾市商务局关于召开深入贯彻《生猪屠宰条例》和自治区50周年大庆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会议的通知 |
|
| 2008-11-25 08:04 文章来源: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县(市、区)经贸局: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深入贯彻〈生猪屠宰条例〉的通知》(桂商运发[2008]58号)、《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督查方案》(桂食安办函〔2008〕7号)和来宾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系列活动期间和2009年元旦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来安委字〔2008〕38号)文件要求,自治区商务厅近日将组织督察组赴我市督查,为迎接自治区商务厅督查组的检查,经研究决定召开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 各县(市、区)经贸局汇报工作,内容包括:
1.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工作。
(1)制定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规划情况;
(2)生猪定点屠宰场“两证两章”使用情况;
(3)生猪定点屠宰场无害化处理情况。
2.自治区50周年大庆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情况
(1)制定50周年大庆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预案情况;
(2)生猪屠宰及酒类管理执法情况;
(3)建立台帐情况。
3.自治区50周年大庆和2009年元旦前安全生产情况
(1)制定50周年大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情况;
(2)抓好屠宰企业、商场、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各项安全工作情况;
(3)落实好安全责任制情况。
(二)市商务局布置有关工作。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为2008年11月25日下午2:30分。地点在在市商务局会议室。
三、与会人员
各县(市、区)经贸局分管领导和业务股长。
请各县(市、区)经贸局准备好汇报发言材料,并于25开会前交到市商务局市场科。联系人:蓝海 ,联系电话:4271026,传真:4272927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