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整规办主任 张洪程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2005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具体部署2006年全市整规工作。下面,我代表市整规办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一、国家和自治区整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基本情况
三月十七日下午三点国务院召开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同志总结了2005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具体部署了2006年全国整规工作,并就做好整规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随即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李金早同志对全区整规工作作了重要部署,讲了三点意见:
第一点、对2005年全区整规工作进行总结。主要是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等四个大的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分析总结,同时给予在其他专项整治工作,如农资打假、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规范税收秩序、公检法部门积极参与整规工作等方面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评价。
然后指出我区的市场经济秩序总体上是好的,但仍然存在不足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从五个方面点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问题仍然严重;二是对整规工作重视程度有所减弱;三是整规办工作人员、经费没有得到落实;四是执法责任不够落实;五是深层次问题难以解决。
第二点、提出2006年我区整规工作的重点:一是继续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二是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三是严厉打击传销;四是继续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及搞好其他专项整治。
最后一点是对2006年我区整规工作提出五点要求,同时希望各市、各部门要按照全国和自治区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各项工作,努力完成今年专项整治目标,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作出努力。
二、2005年我市整规工作情况
2005年,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为重点,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治工作。通过整治,揭露和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惩治了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效的维护了我市的市场经济秩序,保证了我市社会经济的稳定健康有序发展。
(一)狠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农药、兽药、畜产品、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从源头上制止高毒高残留农药进入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环节。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实施对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等污染的监测工作,并分阶段将蔬菜农药残留监测范围扩展到全市各县(市、区)。经抽检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合格率由2004年的70%上升到90%,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抽检阳性率为0。
3.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主要针对以乳制品、熟食制品、米粉制品、食用油、散装米酒和冷冻饮品类食品的生产为重点整治内容,责令卫生不合格的35个食品生产厂家进行整改,对1家米粉制品地下生产窝点进行查封。
4.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含苏丹红辣味制品)及婴幼儿食品的专项整治。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派出卫生监督员107人次,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及以大型超市、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对食品添加剂的检查力度,均未发现含苏丹红辣味制品及食品卫生质量问题。防止了重大案件和恶性事故的发生。
5.加强节日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为确保人民群众欢度好欢乐、祥和的传统节日,我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机构在2005年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和“十一”期间,重点开展节日食品的专项检查工作,对年货市场、旅游景点、车站、学校和单位食堂、农贸批发点、宾馆酒楼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全市针对节日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的专项整治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9448人次,车辆2330台次,检查各类食品超市、批发部、个体经营户、经营摊点29720多户,查处无照经营112户,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81件,罚款3.22万元,没收私宰肉及注水、病死猪肉1452公斤,查获过期变质的奶粉、八宝粥、娃哈哈、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一批,有效规范了全市节日食品市场秩序,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6.依法加强家畜屠宰、酒类经营管理,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放心酒”。
(1)加强对部分乡镇有场无证屠宰场的管理。全市共有家畜屠宰场(点)64家,取得原自治区商业厅批准核发家畜定点标志牌的屠宰场(点)有39家,市商务局批复临时牌7家,未经批准,无标志牌的有18家。对尚未取得标示牌的屠宰场(点),市商务局已要求各县(市、区)要将其纳入管理范围和视线,要督促业主按国家对屠宰场建设的基本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
(2)加强组织协调,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有效遏制私屠滥宰回潮。2005年全市生猪进场屠宰量34.76万头,出动执法1356次,执法人员7250人次;查处案件421起,取缔私宰窝点11个,没收私宰猪233头、私宰肉3240公斤,其中病害肉1137公斤,注水肉158公斤;罚没款2.63万元。
(3)落实举报私屠滥宰病死猪奖励制度。查获有害猪肉1700斤、牛肉2200斤、牛排800斤、猪(牛)内脏200斤。畜牧部门有害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工商部门给予经济处罚,市商务局给举报人发放5200元奖金。
(4)依法加强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我市酒类流通秩序还比较混乱,假冒伪劣产品不时充斥市场,从事酒类销售的各类商业网点大部分没有按规定办理经营许可证,无证经营比较突出,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隐患。市商务局充分发挥市整规办的作用,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类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利用桂中电视台、桂中日报对政策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和发出整治通告。二是在节假前对市城区和八一工业园区开展了拉网式的大检查。据统计,2005年全市累计酒类批发许可证28本,酒类零售许可证3922本。
7、认真做好“两会一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两会一节”安全保障工作,为了保证2005年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和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的成功举办。通过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在“中国—东盟博览”期间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持高压态势,打击和震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确保了“博览会”期间我市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取得比较满意的效果。
(二)认真抓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并重,整治打击与防范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在抓好打击回收药品、非法添加药品专项整治;中药饮片生产经营秩序专项整治;医疗机构制剂专项监督检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窝点专项活动等10个专项整治工作中,突出把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疫苗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和打击租用药柜销售假药专项行为作为重中之重抓好落实,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捣毁了一个规模较大制售假药黑窝点,查获了一批蚁力神鞭丸、威林TM克拉霉素胶囊、泌速康TM、血毒清癣丸等八个品规假药,涉案价值10多万元。全年共依法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195起,涉案金额32.5万元,罚没款40.6万元。其中在专项行动中查处医疗器械违法案件40起、罚没款13.4万元;查处违法销售疫苗案件2起。
2、以巩固和规范为重点,监督实施GMP、GSP。开展对通过认证的企业进行回访、追踪检查,指导和帮助企业实现规范化管理。把对企业的监督关口前移,由原来的事后监督为主变为对企业事前、事中监督、帮助和服务为主,事后监督为辅的方式,防止企业管理和药品质量下滑。全面铺开认证工作,编印各种认证表格及认证资料范本,并刻制成光碟,发放给申报GSP认证药品零售单位。在每个乡镇设立一个GSP认证改造工作试点药店,以点带面,分别组织各乡镇申报GSP认证药品零售单位从业人员集中到试点药店进行现场指导和培训,随时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有效促进了县以下药品零售药店GSP认证工作的开展,共完成县以下药品零售药店GSP认证237家,提前完成全年县以下药店GSP认证工作,排在全区的前列。
3、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推进和深化农村“两网”建设。在原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基础上,调整充实监督网络队伍,初步形成了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农村药品监管新模式。在药品配送网络的建设上,主要是采取以利用现有农村医疗卫生三级网络资源进行配送为主,建立一批“农村药品专柜”及指导药品批发企业直接向乡镇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配送药品为辅的模式,扎实推进药品配送网络建设进程。据统计,全市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县、乡、村三级覆盖率分别达到100%、100%、88%;供应网络覆盖率县、乡、村分别为100%、100%、73.9%。
(三)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
2005年,我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活动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为重点内容,以货物进出口、各类展会和商品批发市场、定牌加工、印刷、复制为重点环节,以假冒商标、侵权盗版比较集中以及影响较大的地方为重点区域,以知识产权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通过专项行动,逐步提高了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遏制各种侵权行为,增强了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意识,促进了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1.精心组织2005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在活动周期间,发送各类资料10000多份,向市民、企业广泛宣传《专利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农产品地理标志与商标注册》、《著作权法》、《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农业新品种保护法》等众多知识,有效提高了我市公民与企业的应用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2、依法查处商标违法行为。2005年1月至3月,共出动执法人员727人次,出去车辆120台次,加强食品、药品商标和驰名商标的专项检查,检查经营户3102户,查处商标侵权案6件,没收侵权摩托车、服装一批,罚款4.92万元。4月至6月,出动执法人员1450人次,出动车辆149台次,开展农产品商标、地理商标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经营户1800户,检查商品交易市场110个,查处一起假冒广西北流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杂交水稻种子案,没收假种子67公斤,罚款8000元。杜绝了不法商贩坑农害农行为的发生。
3、加强与企业联合,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扶持企业创驰名、著名商标,指导和帮助他们实施名牌战略、走品牌经济及办理商标转让、变更手续,成功注册商标6个,其中象州粮油贸易公司“吉象”注册商标,被评为“广西著名商标”;经常组织人员深入企业指导对商标的使用和管理,同时认真受理厂家的投诉,配合厂家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如认真受理福建南平南孚公司的投诉,查处侵权“南孚”商标4起,没收假冒的“南孚”牌电池392只,罚没款0.115万元。
(四)全面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
1、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商业欺诈。一是重点检查是否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是否在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保健食品广告是否宣传治疗作用和夸大功能,药品广告是否夸大功能和疗效,医疗广告是否宣传保证治愈等广告;二是开展广告日常监测和每季度一次的定期集中监测;三是每月向社会发布《广告违法警示公告》,对查处的典型虚假违法广告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有效遏制了虚假违法广告蔓延的势头。
2、商务系统开展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市商务局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打击商贸领域商业欺诈、开展诚信兴商活动”会议精神及自治区商务厅、宣传部、发改委、公安厅、工商局、物价局、建设厅、国地税等11个相关职能部门联合下发的“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市对应相关部门也制定了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同时市商务局还召集有关部门专门研究部署开展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制定出了4个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诚信兴商工作方案》、《关于整治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和超期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整治和打击对外贸易领域的商业欺诈行为的工作方案》、《开展整治美容美发行业和商业特许经营中的欺诈行为的工作方案》。
3、全面推进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开展。全年共组织执法人员585人次,出动车辆133台次,共检查了857家(含个体诊所和村卫生所)医疗卫生单位,查处违法案件50件,其中1 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缴没药品器械价值1.16万元,罚款3.24万元;缴没违法医疗广告条幅19幅;销毁乱张贴的医疗广告37张,并对刊播未取得《医疗广告证明》的违法医疗广告的机构进行查处。
4、积极开展2005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市整规办组织相关部门,围绕质量诚信、价格诚信、服务诚信、专利诚信等内容,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发放“诚信兴商宣传单”13000多份,为广大群众提供消费和法律知识咨询,以案说法,对一些直接损害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的商业欺诈行为进行讲解,帮助人民群众识别商贸活动中常见的欺诈行为,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目前,已有500多户经营者向社会公布“诚信兴商服务承诺”,向广大经营者发出“诚信兴商”的倡议。
(五)积极开展其他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农资打假工作。2005年,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828人次,出动车辆980多台次,印发宣传资料3.4万份,整顿市场693个,检查企业259个,查处不合格农资产品18768公斤,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824起,罚没金额128.1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约129.61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农资守法生产经营者和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及农业生产安全。
二是积极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2005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73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48台次,立案570起,现场处罚案件310起,取缔一个生产地条钢的窝点,查处违法案件价值达341.02万元;检查水泥生产企业12家,检查水泥销售企业54家,检查建筑工地28处,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水泥案件13起。
三是整顿税收秩序,强化税收管理。市地方税务系统以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为中心,以查处涉税违法案件为主线,加强与改进稽查管理,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大力整顿税收秩序。据统计,全市共开展了纳税检查260多户(其中市本局186户),查出有问题189户,查补各项税款870多万元,加收滞纳金31万元,罚款152万元,已入库税款、滞纳金、罚款共930万元(其中市本局入库896万元),入库率为88.3%。有效的堵塞了漏洞,维护了国家的利益。
四是公检法部门积极参与整规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的作用。据统计公安机关全年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1起,立案17起,破13起,打掉经济犯罪团伙5个23人,抓获犯罪嫌疑人32人,刑事拘留25人,依法逮捕9人,劳动教养12人,缴获伪造货币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5万元,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56.9万元,为促进我市的市场经济秩序根本好转提供有力的刑事执法保障。
2005年,我市的市场经济秩序总体上是好的,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有些方面问题还比较突出,与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
一是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问题仍然严重。由于连续多年的整治,一些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变得隐蔽,手段狡诈,打假难度变大。行政检验检测手段还是比较落后。非法传销现象还是比较严重。
二是对整规工作重视程度有所减弱。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在实际工作中对“发展是第一要务”的理解比较片面,存在着重发展、轻规范的现象。也有一些同志认为整规工作任重道远,难以短期解决,减弱了工作信心。
三是整规办工作人员、经费没有得到落实。全市各县(市、区)整规办都未能列入常设机构,缺少专职人员,人少事多,工作难以深入,影响了整规工作的效果。
四是执法责任不够落实。一些基层的职能部门在发放证照后,缺乏日常监管,没有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有机统一,许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屡禁屡犯,禁而不止。
五是深层次的问题难以解决。表现为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或者法律、法规间衔接不紧密;执法机构职能上的重叠、交叉,导致执法部门在管理上缺位、错位、不到位。
三、2006年我市整规工作的重点
2006年,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根据国务院、自治区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来宾实际,紧紧抓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健康运行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既要治标,更要治本。推动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好转,为加快我市内外贸经济发展,建设富裕来宾、生态来宾、文化来宾、平安来宾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作出努力。
(一)继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1、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特别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
2、继续实施全国食品放心工程规划,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和信息资源共享,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完善食品标准体系,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和回访督查制度。
3.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农业部门要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完善农业标准体系,重点推行粮油、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和优势区域农产品的标准化。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监测范围覆盖全市各县(市、区)的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定期发布监测信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力争主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4.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的监管。质检部门要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厂点进行普查,健全企业档案;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严查无证生产,遏制生产销售无证食品的违法行为;大力整顿食品小作坊的安全卫生;加强全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覆盖60种以上食品,全市重点监督抽查的食品不少于6类;规范食品标签标识,对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用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加强对非食品用原料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5.加强食品流通的监管。工商部门要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开展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扩大食品监测范围,监测品种达到40 种以上,市工商部门要配齐食品快速检测设备,指导经营者加强自检,督促大中型综合批发市场、食品专业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主要经营场所设立检测室,强化食品退市管理;健全举报投诉网络,在上述食品经营场所普遍建立12315 投诉举报站;开展重点区域、经营者自律和节日食品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继续推进“三绿工程”,引导绿色生产,遏制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流通领域。 6.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业的卫生许可和监督。卫生部门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贯彻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的卫生许可要求,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对弱势和重点人群的健康保护。 7.把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制定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和技术装备,开展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执法人员培训以及防止源头污染专业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
8.进一步加强家畜屠宰和酒类流通管理
(1)切实抓好屠宰场的建设和管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畜屠宰管理条例》和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来宾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通知》(来政办发[2005]133号)的要求,加快我市屠宰场的建设,特别是抓好市城区、县城和重点乡镇屠宰场的建设。一要制定好屠宰场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召开业主会议,搞好动员,做好部署。屠宰场建设总体要求:3月底前改造或建设方案必须出台,6月底前必须动工,年底必须竣工验收(特别是市城区的兴宾区)。二要抓好屠宰场的内部管理。屠宰场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屠宰操作程序,确保肉品质量。三要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多渠道筹措执法经费,加大打击私屠滥宰力度,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市场秩序,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2)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大酒类商品的整治力度。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抓好商务部新颁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的宣传。二是抓好发证。三是强化监管。加强对分散于社区、城乡结合部、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品店、餐饮店等场所酒类产品尤其是散装白酒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进货渠道、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的管理。要继续开展好酒类流通专项整治,以确保不发生假酒中毒事件。
(二)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1、制定实施《保护知识产权两年行动纲要(2006—2007年》。按照标本兼治的要求,在重点行业和领域,针对薄弱环节,确定阶段性目标,提出强化执法、打击违法犯罪以及推动法律法规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和宣传教育等长效机制建设方面的工作任务,健全行政保护、司法保护、权利人维权、行业自律、中介机构服务和社会监督共同发挥作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落实和推进地方人民政府和大中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2、健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各地都要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一位政府负责同志分管,同时确定一个工作班子。 3、进一步推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开展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和国际合作;充实和加强基层版权、专利、文化、公安和工商专业执法力量。
4、建立健全举报、公告、统计通报等工作制度,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和对策研究,进一步扩大对外宣传和交流。办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和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
(三)严厉打击传销 1、依照《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规范直销,查禁传销。坚决取缔“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入门费和利用互联网等形式的传销活动,严厉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2、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务求摧毁传销网络。加强对传销多发区、易发区的整治,严防传销进入学校。。严惩传销的幕后组织策划者和主要骨干分子,惩戒、教育一般参与人员。加强对城区出租房屋的管理,严厉惩治为传销人员提供仓储、培训场所和住宿的不法房主。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和欺诈本质,消除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和一夜暴富的错误观念。 (四)继续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21号)的要求,继续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和商贸领域中的欺诈行为,务必在整治虚假促销方面见到实效。加强对商业欺诈行为的监控,强化执法协调,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定性、早查处,防止对公众利益构成更大损害。打击商业欺诈行为要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密切配合。
2、建立反商业欺诈行为的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反商业欺诈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和跨行业的反商业欺诈行为预警监管、执法协调和社会联防体系;构建反商业欺诈行为预警监管信息平台,实现相关信息互联互通和联合监管;加强政府引导,开展反商业欺诈行为的宣传教育;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推动商业信用体系建设。
(五)结合行业和地方特点,搞好其他专项整治
1、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和向农村贩卖假冒伪劣消费品等坑农害农行为;打击制售假劣建材、汽车配件、烟酒、边销茶以及烟花爆竹等产品及其商标和包装物的违法行为,遏制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和毒鼠强反弹势头;开展手机市场专项整治,查禁走私和以旧充新手机。
2、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推行产品质量电子监管。严格进出口物流监控,严厉打击货运渠道价格瞒骗以及加工贸易和减免税货物进口中的各类走私活动,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建立打击走私贩私的长效机制。
3、贯彻实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依法维护财经秩序。强化税收征管,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账、账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化肥价格、涉农收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电力价格的专项检查,整治商业促销和通信业务经营中存在的价格欺诈行为。规范农村经纪人的经纪行为。
4、取缔地下钱庄和变相期货市场,打击非法集资和银行卡短信诈骗。加强对大额资金和可疑外汇资金流动的监控,打击和防范逃汇套汇、网络炒汇以及洗钱行为,落实账户实名制,打击地下保单。
5、整顿土地、文化、建筑、房地产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抓好安全生产。
同志们,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和艰巨性的工作,是“十一五”期间的一项重要任务,希望各职能部门再接再厉,齐心协力,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共同努力,互相配合,切实把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抓紧抓好,为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作出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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