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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忻城莫土司衙署
2007-07-20 09:36  文章来源:来宾市商务局办公室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其它

     忻城县莫土司衙署始建于明万历十年,1963年被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11月被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全国乃至亚洲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土司建筑之一,被誉为“壮乡故宫”,是研究我国土司典章制度重要的事物例证。
     莫土司衙署的东侧不远处,为始建于明万历年间的“三清观”(后称“三界庙”),内供“三界公”,为传说中的壮族药医,现在基本保存完整。对土司文化的挖掘、研究,是保护中华民族文化及壮民族文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土司是指元、明、清各朝在少数民族地区授予少数民族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该族人民的制度。也指被授予该官职的人。
    忻城莫氏土司,始祖莫保系永定(今宜州市)壮族人。元朝至正年间(1341—1368年),被授予宜山(今宜州市)八仙屯千户职。明洪武(1368一1398年)初年,莫保被罢官,遂率子孙及亲丁,徙居忻城境。永乐二年(1404年)忻城陈公宣领导忻城壮瑶农民起义,攻县治,烧官署,县宰苏宽弃城而逃,莫保玄孙莫敬城参加镇压,被推举为土官。于是县有二令,土流合治,但权不相统,流官握空印,每年春冬到县视事两次而已,余时僦居府城。弘治九年(1496年),忻城县降为土县。从此,莫氏土官获世袭,一统忻城天下。莫氏土司历明、清两朝,至第十九任土官莫绳武因“纵匪殃民,世济其恶”,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四月被撤,其子孙永不准再行请袭。莫氏土司将全县大部分土地据为已有;政治上,实行独裁统治;军事上,养兵曾达1000人,镇压农民起义。
     莫氏土司统治期间,建思练官房作劝农停车所;积极发展壮锦生产;修山隘、开乡道、架桥梁,鼓励农民发展私有经济;创办义学,注意发展经济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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