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广西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广西来宾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2007-04-06 15:49  文章来源:来宾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商务部
    三、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1〕第301号)。
    四、申请行政许可条件:
    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以上的限制类项目。
    五、申请行政许可材料:
    1.设立独资企业的申请书,即统一印制的《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
    2.独资项目核准文件;
    3.独资企业的章程;
    4.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委派书;
    5.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如果个人投资,需提供所在地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文件,以及个人财产说明;
    6.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
    7.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设立外商投资合资、合作企业    2007-04-06 15:44
国有资产处置实行公开拍卖成绩显著    2007-04-06 15:03
广西来宾年产25万吨铝板带项目隆重开工    2007-04-03 10:09
办理《酒类零售许可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2007-04-02 10:31
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查摆问题阶段工作实施方案    2007-03-28 10:50
我局召开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查摆问题阶段学习会议    2007-03-28 10:35
《科技日报》记者采访市长张少康    2007-03-21 14:27
区贸促会孙剑秋副会走访我市企业和召开企业座谈会    2007-03-13 15:29
市商务局局长张洪程在全市商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03-07 09:37
段一中副市长在市商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03-07 09:17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 刘励勤 电话: 0771-530464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 伟 电话: 010-51651200-619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