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窗口负责人(兼工作人员)负责窗口的业务现场审核、发证工作,主要是:
1、负责《酒类零售许可证》核发工作;
2、负责《酒类批发许可证》核发工作;
二、工作标准
1、能正确识别服务对象的要求,并与服务对象进行有效沟通。
2、落实好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责任制。规范言行,热情待人。
3、按规定正确录入事项内容并做好登记、销结等记录,领证(件)有签领登记。
4、确保签发的证照文件的完整、清晰和有效性。
5、现场审核应符合规定的程序。
6、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申办事项。
7、保管好申办人的财产,如文件、资料、证件等,确保不丢失。
三、办理流程
(一)《酒类零售许可证》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即办)→审核材料(即办)→受理申请(即办)→核发《酒类零售许可证》(即办)→材料存档
2、申领 《酒类零售许可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含申请表格);
②、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③、《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④、经营使用场地证明复印件。
3、审批承诺时限:申请人提交材料证件齐全,相关材料真实可靠,我局在十个工作日发给《酒类零售许可证》
(二)《酒类批发许可证》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即办)→审核材料(即办)→受理申请(即办)→核发《酒类批发许可证》(即办)→材料存档
2、申办酒类批发许可证的受理条件:
① 具有与批发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5万元以上,经营场所(10平方米以上)和仓储设施(15平方米以上)。仓储不准混装有农药、化工等有害物质。
②有2名以上熟悉酒类知识,并经酒类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人员;
③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仓储、财务、业务制度);
④有来宾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
⑤符合法律规定、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办酒类批发许可证的申请材料;
①书面申请酒类批发业务报告书;
②提交验资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原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已达到规定的,可免验资报告书);
③酒类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复印件
④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或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来宾市卫生许可证及复印件。
4、审批承诺时限:申请人提交材料证件齐全,相关材料真实可靠,我局在十五个工作日发给《酒类批发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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